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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北京市供暖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?
根据北京市物价局京价(商)字(2001)372号文件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【2015】2619号文件规定:燃气供暖:民用房:产权房按照居民建筑面积30元/m2计算;租赁房按照房本使用面积40元/m2计算;非居民建筑面积42元/m2计算,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按建筑面积84元/m2计算。燃煤供暖:民用房:产权房按照房本建筑面积19元/m2计算;租赁房按照房本使用面积25.33元/m2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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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?
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客户,需提前向所在单位询问关于发票的具体要求,如:发票抬头如何开具,发票上是否体现家庭住址、供暖年份,是否需要明细表、供暖协议书等,然后携带房本、房主身份证前往所在客服部办理开票业务。 另外,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文件规定“自2017年7月1日起,购买方为企业的,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;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在“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”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”。因此,住户要求开具单位名称发票时,需提前所在向单位索取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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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 什么情况下收取滞纳金?
用户未按《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》约定的时间及数额支付采暖费的,除须按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本金外,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标准,向供热单位支付违约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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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供暖费的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?
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,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(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)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乙方。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,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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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室温达不到18度是否退费?
用户符合以下要求可以退费:1、该楼是节能建筑;2、符合《住宅设计规范》室内采暖设施没有私改;3、阳台和客厅中间有门;4、当年供暖费已交;5、第三方测温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