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表制度根据国家与本市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第三条规定: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,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,如实提供统计资料,不得虚报、瞒报、拒报、迟报,不得伪造、篡改。
各供热单位: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供热信息统计报表工作,根据《北京市供热信息统计表制度》(以下简称《供热报表制度》)现将有关填表注意问题说明如下: